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23届全体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6月18日前全体毕业生完成毕业去向登记确认。
三、工作流程
按照山东省统一要求,我校采用“省平台核对修改、国家平台确认”的原则开展核对确认。毕业生需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核对毕业去向,无误后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完成确认。毕业生确认后,可以生成档案转递编号、核验报告并使用核验信息查询服务,学校按照学生确认信息办理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等相关离校手续。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省平台核对修改
1.学生登录“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核对去向信息,重点核对毕业去向方式和毕业去向单位名称。档案转递信息和户口迁移信息通过学校平台收集,不需要在此核对。
2.尚未落实毕业去向的去向方式为“待就业”。如已确定出国、升学或签约,根据本人实际去向,录入毕业去向,操作详见《关于2023届毕业生完善就业手续的通知》(https://career.upc.edu.cn/newsdetail/1/13921)。
3.定向委培且未解除定向协议的毕业生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
(二)国家平台确认
微信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毕业生”菜单中“去向登记”选项直接登录系统。若提示当前用户未登录的,请先点击“退出”后再选择“毕业生去向登记”,输入学校名称、核对个人信息后进入系统;或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登陆账号和密码与学信网相同,进入“去向登记确认”模块。
核对信息包括毕业去向信息,核对无误后,先点击“信息无误,确认登记去向”按钮,再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确认。如有信息需要更改,不要在国家平台反馈,而是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修改,待信息同步更新到国家平台后,再予以确认。
(三)生成户档转递核验信息
毕业生完成毕业去向确认后,才能生成档案转递编号和核验编号。档案转递编号是档案转递和接收的必要因素,核验编号提供给户档接收管理部门查询核验。操作详见《全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系统使用指南》。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是学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与毕业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做好毕业去向登记确认的指导工作,务必保证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确认信息准确无误。
2.把握节点,按时高效完成。各学院开展此项工作注意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及时通知、督促和指导毕业生于6月18日前完成毕业去向登记确认,确保毕业生100%完成毕业生去向登记确认。
联系人:杜保亮
联系方式:86983077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