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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派遣流程之劳动合同就业(2019年及以后毕业生适用)
发布日期:2019/04/08 浏览量:13933

部分用人单位因为特殊原因无法与毕业生签订学校发放的纸质三方协议书,直接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劳动合同就业。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和义务构成,受《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劳动合同比三方协议书的效力更强,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书,以劳动合同条款为准。

档案:

  学校本科/研究生档案室将档案按照填写信息的去向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接收档案地址信息请参考各省市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汇总”按省份查询。学校本科/研究生档案室将在毕业生离校前统计档案转寄信息。

户口:毕业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离校时由学校公安处按迁回生源地(家庭户籍所在地)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证》。

信息网操作流程:毕业生进入“信息网”学生用户中心,在“就业信息维护”栏目,点击“其他去向登记”->“选择就业去向”->“劳动合同就业”, 录入劳动合同就业信息、上传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必须含有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提交学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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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要求:毕业生必须将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交至就业中心,就业中心以此作为依据审核毕业生在信息网录入的“劳动合同就业信息”,审核通过后在信息网存档。

本流程最后更新时间:202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