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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中心
发布日期:2019/03/12 浏览量:479

国家节能中心2019年选拔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更新时间: 2019.03.11 | 浏览次数:292 |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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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国家节能中心公司性质:中央政府
公司规模:50人以下公司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职位性质:全职职位类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学历要求:本科,博士,硕士招聘人数:4
工作地点:北京市西城区
职位标签:
  

     


职位描述


节能事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节能工作是实现绿色发展、低碳环保、生态文明等国家战略目标的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节能是永不消失的第一能源,做好节能工作是实现美丽中国、国家强大、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需要。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同样,节能事业的繁荣兴旺需要越来越多的优秀有志青年投身其中、奉献力量、做出成就。

国家节能中心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直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有站位高、视野宽、资源丰富等特点,主要致力于推动国家节能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心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节能技术的咨询、推广和宣传等多方面服务。近年来,围绕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国家节能中心开展了“十三五”节能政策等一系列重大课题研究、能耗“双控”目标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检查、全国节能宣传周、与美日德等国的国际合作等政府委托事项,提出了一系列法律政策建议得到采纳;面向社会开展了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技术推广等服务,形成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凝聚了一大批节能领域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此外,从国家到地方还有1万多人的节能中心队伍从事节能专业工作。未来,国家节能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国家建设目标要求,继续努力为节能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也期盼着更多有志于节能事业的优秀青年学子加入到这项伟大事业中来。

为更好地履职尽责,促进节能事业发展,拟选拔接收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责任意志、品德修养和行为规范;

(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的、统招统分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承认的、任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敬业精神、学习能力、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

(六)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及任职要求

岗位

部门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生源地

研究和管理

综合业务处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硕士及以上

京外

研究和管理

宣传培训处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京内,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研究和管理

节能管理处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京内,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研究和管理

推广(信息传播)处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京内,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考试。

(二)考试安排(共三轮)。

1. 第一轮考试(时间:2019年3月中旬)

第一轮考试为笔试,总分值为100分,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分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按照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的人选,人数不足的全部进入第二轮考试。

2. 第二轮考试(时间:2019年3月下旬)

第二轮考试为面试初试,总分值为100分,内容以结构性面试题为主,重点考察理想信念、政治品德、理论素养、作风修养以及学习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等综合素质。第一轮、第二轮考试成绩分别占30%、70%的比例计算得分。

3. 第三轮考试(时间:2019年3月下旬)

第三轮考试为面试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报考意愿、岗位适配性等,各岗位按照第一轮、第二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考核。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审查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格、综合素质、组织能力、学习成绩等情况,确认自我评价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最终根据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查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我中心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说明。上述环节中,涉及考生入围和考试安排等内容,以我中心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于2019年3月17日前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ryzp@chinanecc.cn,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国家节能中心+所在学校+应聘岗位+姓名”。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一)《考生报名表》(见附件),要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 “无”,报名表右上角需有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客观描述个人政治思想、理想信仰、自我评价和其他应说明情况的材料,请用WORD编辑内容,篇幅不超过2页A4纸。

(三)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五)填写完整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六)户口本扫描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七)户口本变更页(如有)。

应聘人员每人仅可报名一个岗位,不按上述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提交上述材料,即表示对所有填写及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聘用。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时限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截至时限报名材料提交不全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在招聘工作中,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68585777-6068

纪检监督电话:68585777-6078

附件:附件-考生报名表.xlsx


单位简介


国家节能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复成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节能政策、法规、规划及管理制度等研究任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提出评审意见;组织开展节能技术、产品和新机制推广;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咨询服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能效标识管理;开展节能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单位委托的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585777-6068公司传真:010-68536001
公司主页:http://www.chinanecc.cn/招聘邮箱:ryzp@chinanecc.cn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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