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EMPLOYMENT NEWS
毕业派遣流程之灵活就业(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适用)
发布日期:2017/12/11 浏览量:6167

灵活就业指毕业生相关手续派往生源地人社部门而学生在某单位工作获得收入的就业类型。用人单位一般无法与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也不能为毕业生办理本单位集体户口落户、人事档案托管,只能接受毕业生到单位工作。

报到证: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档案:档案按照报到证的去向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户口:毕业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离校时迁回生源地(家庭户籍所在地)。

信息网“灵活就业信息录入”流程:在“业务申请”栏目点击“灵活就业信息录入”,右侧出现“灵活就业信息录入”电子表格,申请类型选择“灵活就业”,详细选项选择“其他灵活就业”,不要选择“暂不就业”选项。

签约纸质材料要求:毕业生必须提供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原件或者下载《灵活就业证明》模板由用人单位盖章后交至就业中心,就业中心老师以此作为依据审核毕业生在信息网录入的“灵活就业信息”,审核通过后在信息网存档,方可按照录入类型打印回生源地的报到证。

▲“灵活就业”注意事项:

如用人单位要求报到证或档案派遣至本单位或者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持劳动合同到就业中心咨询办理。

办理解除灵活就业流程:

毕业生如因个人原因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关系的,需要与用人单位主动联系,协商解决。毕业生需要拿到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纸质解除证明,交至就业中心。

信息网“灵活就业信息”已经审核存档的,就业中心老师以此作为依据进行删除操作。“灵活就业信息”未存档的,毕业生可进入“业务申请”栏目点击“灵活就业信息录入”,点击右侧录入信息下方的“删除”按钮自行删除。

本流程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