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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派遣流程之劳动合同就业(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适用)
发布日期:2017/12/11 浏览量:5253

部分用人单位因为特殊原因无法与毕业生签订学校发放的纸质三方协议书,直接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劳动合同就业。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和义务构成,受《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劳动合同比三方协议书的效力更强,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书,以劳动合同条款为准。

报到证: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档案:档案按照报到证的去向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户口:毕业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离校时迁回生源地(家庭户籍所在地)。

信息网“劳动合同信息录入”流程:“业务申请”栏目点击“劳动合同信息录入”,右侧出现“劳动合同信息录入”电子表格,毕业生根据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填写所有必填信息并提交。

签约纸质材料要求:毕业生必须将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交至就业中心,就业中心老师以此作为依据审核毕业生在信息网录入的“劳动合同信息”,审核通过后在信息网存档,方可按照录入类型打印回生源地的报到证。

▲“劳动合同就业”注意事项:

如用人单位要求报到证或档案派遣至本单位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持劳动合同到就业中心咨询办理。

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毕业生如因个人原因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与用人单位主动联系,协商解除。毕业生需要拿到用人单位出具的纸质解约函,交至就业中心。

“劳动合同信息”在信息网已经审核存档的,就业中心老师以纸质解约函为依据进行删除操作。“劳动合同信息”未存档的,毕业生可进入“业务申请”栏目点击“劳动合同信息录入”,点击右侧录入信息下方的“删除”按钮自行删除。

本流程最后更新时间: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