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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LOYMENT NEWS
关于开展全省创业讲师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9 浏览量:1039
  大赛包括全省选拔赛(作品评审)和全省总决赛(现场竞赛)两个阶段。
  一、全省选拔赛(初赛)
  (一)组织形式
  参赛选手以《创业能力训练教程》(山东省创业培训系列教程)为参考教材,按要求准备“课程设计”和“主题教学视频”,于9月20日前提交给大赛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选拔。
  (二)大赛流程
  选手自行准备不少于5个章节的“课程设计”和一堂完整的、时长30分钟左右(不超过40分钟)的“主题教学视频”。
  (三)评分规则
  “课程设计”和“主题教学视频”在评审前,由系统加密,统一、随机分配给评委打分。满分100分,其中“课程设计”占30分,“主题教学视频”占70分。 
  (四)晋级规则
  经组委会确认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每组前15名选手晋级决赛。选手如成绩相同,且影响晋级结果,则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成绩相同的选手重新打分、排序。
  (五)作品制作要求和评分标准
  1、作品制作要求
  (1)参赛选手需围绕《创业能力训练教程》中的章节、知识点、教学环节,准备不少于5个章节的“课程设计”,并从中任选一个进行一堂完整的现场教学,录制教学视频。
  (2)教学视频提交格式为MP4格式, 视频分辨率1280*720(720P)以上,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0M。
  (3)录制时长。课程录制时长根据所选内容限定在30分钟左右(不超过40分钟)。
  (4)视频需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晰、构图合理、能充分展示讲师教学风貌或反映真实教学情境。视频片头应体现课程模块、课程标题、授课教师姓名与单位。
  (5)参赛作品及素材应为选手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作品中如引用他人的图片、视频、动画等,须取得版权许可并注明素材来源,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与现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相悖的观点、语言、动作或图像等不良信息,或有明显的产品、项目等广告宣传内容,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依法追究选手的相应责任。
  2、作品提交要求
  (1)“主题教学视频”命名方式为:授课内容+作者+单位。
  (2)参赛选手将“课程设计表”、“主题教学视频”整理成压缩包文件(.rar/.zip),命名方式为:作者+单位。
  (3)创业培训和创业帮扶机构组的选手作品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汇总;高等院校组(含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校)、职业院校组(含高职、中职、技工院校等)的选手作品以学校为单位收集汇总。
  作品收集汇总后,于9月20日前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详见大赛通知),邮件主题为:创业讲师大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
  3、评分标准
  (1)课程设计评分标准
  (2)课堂教学视频评分标准

  二、全省总决赛
  (一)组织形式
  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以《创业能力训练教程》为参考教材。内容由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两部分组成。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进行现场评分。
  (二)大赛流程
  选手现场抽取题目,封闭进行20分钟准备、再根据题目进行20分钟现场教学。授课全程使用普通话。根据授课需要,选手可自行携带教学模型、教具、挂图等(多媒体设备、粉笔、白板笔、翻页器、即时贴、大白纸等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现场教学环节不允许带助教和学生。
  现场教学环节结束后,结合本节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案例典型性、教学手段和教学感悟等方面着手,现场进行5分钟的教学反思。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表达流畅,有感而发。
  (三)评分规则
  每个小组安排不少于5名专家担任评委。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案例、课堂氛围、教学语言与教态等方面进行考评。评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即为选手该赛事环节的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现场教学占80分,教学反思占20分。
  (四)评分标准

  三、成绩统计
  决赛结束后,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每位选手的最终成绩:初赛成绩×20%+决赛成绩×80%。并以最终成绩排序确定选手名次。


  附件1:全省创业讲师教学能力大赛附件
  附件2:全省创业讲师教学能力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
  附件3:全省创业讲师教学能力大赛课程设计表(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