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出国(境)留学、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奖(助)学金申请办法
(2020年修订)
为有效推进和实施学校的教育国际化战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我校学生出国(境)进行学习深造、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学校设立出国(境)留学、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奖(助)学金)。奖(助)学金从2016年开始设立,期限五年,每年100万元。
一、奖(助)学金标准
1、符合条件的出国(境)留学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2、符合条件的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另根据实习期限长短、地域不同等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二、申请条件
学生要申请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乱纪记录;
2、在毕业前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教育录取通知(含博士后);或在毕业前取得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录用通知。
三、申请材料
1、国(境)外大学、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2、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录用通知或实习任职认定相关证明。
3、《出国(境)留学、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奖(助)学金申请表》。
四、评选程序
(一)出国(境)留学奖学金
1、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于6月份发布申请通知;
2、毕业生于6月20日前填写《出国(境)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
3、各院(部)汇总申请学生信息后,须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情况,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解决;
4、公示无异议后,各院(部)将盖章后的《出国(境)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复印件及获奖学生汇总表报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全校申请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进行奖学金的发放。
(二)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奖(助)学金
1、学生填写《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奖(助)学金申请表》,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
2、各院(部)确认申请学生信息后,须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情况,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解决;
3、公示无异议后,各院(部)将盖章后的《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奖(助)学金申请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录取通知或实习任职认定相关证明复印件报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4、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确定奖(助)数额后,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确定后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进行奖(助)学金的发放。
五、评选要求
1、毕业生获得奖学金后未出国(境)留学或未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须将所获奖(助)学金退回学校,否则学校不予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2、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申请和报送。
六、附 则
1、本办法中出国(境)外留学是指在国(境)外学习期限为一年及以上,并攻读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含博士后)。
2、本办法中国际组织是指经国家留学基金委认定
3、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奖(助)学金申请表
申请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奖(助)学金需要点击如下链接进行登记
https://career.upc.edu.cn/applyforun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