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范围: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申报入口:http://hrss.qingdao.gov.cn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所需材料:全程网上办理,无需提报材料
(5)办理流程:
①省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院校审核→由毕业院校办理就业报到证派遣手续→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②省外高校毕业生。毕业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由毕业院校办理就业报到证派遣手续→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我市已取消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派遣改派手续,落实用人单位后,由由用人单位直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青岛就业网”或通过“青岛人社”App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1)申请范围: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申报入口: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
(4)所需材料:
①落户资格审核网上办理,无需提报材料
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亲属关系凭证(户籍证件未记载亲属关系的提供)或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区级人才集体户和市级人才集体户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落户流程:
毕业生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确认。
①先落户后就业。学历确认→提交“先落户后就业”落户资格申请→“秒批”通过→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②在青就业落户。学历确认→单位授权落户→提交“在职人才引进”落户资格申请→“秒批”通过→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1)申请范围与条件:
①在青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
②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
③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就读高校参考国家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外国高等学校名单)。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申报入口: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
(4)所需材料:落户资格审核网上办理,无需提报材料
(5)落户流程:
大学生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确认。
学历确认→提交“先落户后就业”落户资格申请→“秒批”通过→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登记。
①在青高校大学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所在院校收集大学生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本人内页)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统一到学生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②本市以外(含国、境外)在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安落户办理指南,可持相关材料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1)接受范围:
青岛市户籍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档案
(2)接收单位:
青岛市户籍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实行属地化管理。
档案由毕业院校直接寄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部门。
(1)补助范围:我市经认定的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2)申领条件:
①见习基地组织派遣期内(即毕业3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
②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3)补贴标准:按照见习基地所在区(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标准。其中,见习期满留用率7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70%;对近三年每年度见习人员30
(4)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5)申报入口: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
(6)所需材料:
①见习基地发放见习生活补贴的银行凭证;
②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
(7)办理流程:
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办事服务”大厅申请见习补贴。见习人员为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的,需先经“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系统确认学历。
(1)补贴范围:
①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②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③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④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申领条件
①申请人在我市就业或创业且具有青岛户籍
②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③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申请人由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3)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没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以上最长不超过36个月。
(4)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5)申报入口: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
(6)所需材料:无需提报材料
(7)落户流程:
①学历确认。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办事大厅─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模块,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学历确认。
②个人申报。登录“青岛人才网”,点击“办事服务─在青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模块。或者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重点·办事”里的“办事大厅”,选择“住房补贴”进行申报。
(1)补贴范围及条件:
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生回国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具有本市户籍。
(2)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发放。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申报入口: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
(5)所需材料:无需提报材料
(6)办理流程:
①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成功后,由申请人就业地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