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向签约单位提出解除协议申请,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解约函》。如已与山东省内单位通过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签订电子协议,则需要用人单位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对毕业生解约申请做出确认。 3、毕业生下载《违约申请表》,详细填写各项信息后报送学院部审批。 4、学院部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核准后由学院部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 5、毕业生携带《解约函》和《违约申请表》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违约手续。 6、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对违约信息公示,5月前办理违约公示的,毕业生次月月底最后三个工作日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5月后办理违约公示的 ,在公示7天后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7、附加说明:
1)、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在达成意向后须按照要求及时将就业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及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因毕业生未按照要求将就业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和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派遣时用人单位以此为理由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以此为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按违约流程办理。 2)、毕业生签约后原则上不得违约,如遇特殊情况而违约,仅有一次机会。 3)、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发放的新《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违约一次”字样。
附件:毕业生违约申请表 |